党支部(党总支)换届选举程序
党支部换届改选,严格按党章和中共中央《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规定进行,工作程序如下:
l.选举前的准备工作
(1)召开支委会,讨论并作出换届改选的决议。确定改选的时间,下届支部委员会组成人员的名额、选举办法;研究讨论本届支委会工作报告。
(2)起草工作报告。主要内容:回顾本届支部(总支)委员会在完成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基本任务,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中,做了哪些工作,取得了哪些成绩,还存在什么问题;对下届支部委员会工作提出建议。
(3)酝酿候选人。选举前,党支部(党总支)要提出候选人的条件和下届支委会的组成名额,充分征求党员的意见,统一认识,提出候选人的初步名单,支委会集中多数党员的意见,最后确定候选人名单(应按照20%的差额率确定人数)。
(4)支部委员会要把支委会的工作报告、确定正式候选人名单,召开党支部大会的时间安排、选举办法等意见,及时向院党委报告。经院党委同意后,即可筹备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进行正式选举。
(5)准备选票、票箱、布置会场。
2.召开党支部(党总支)党员大会进行选举
(1)主持人核对党员人数,实际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会议有效,方可进行选举。
(2)做工作报告。由党支部(党总支)书记或支部委员向党员大会做工作报告,提请全体党员讨论、听取意见。
(3)分组讨论通过工作报告、选举办法(草案)并说明选举规定。
(4)确认党员的选举权。
(5)公布候选人名单,介绍候选人的基本情况。
(6)推选唱票、计票、监票等选举工作人员。
(7)分发选票,填写选票,进行无记名投票。
(8)开票、唱票、记票。
(9)宣布选举结果。选票封存,材料归档。
3.选举大会后的工作
(1)新选出的支部委员会进行分工。书记、副书记的产生候选人,可以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等额选举。
(2)向院党委汇报。主要内容:选举的基本情况;参加党员人数;当选的支部委员所得票数;书记、副书记名单和委员的分工情况。
(3)做好落选人员的工作。
4.支部委员会缺额的补选
(1)凡支部书记、副书记或委员调离或其它原因发生缺额,本届支部委员会任期还没有到期,都应及时补选。
(2)补选的办法。增补支部委员,必须召开党支部(党总支)大会,经过无记名投票选举产生,并报院党委组织部审批或备案。
附件:换届选举相关模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