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组织部(党校)工作职责
党委组织部是学院党委领导下的主管党的组织建设、干部工作和人才工作的职能部门,与学院党校合署办公。主要职责是:
1.负责机构、岗位设置及编制管理工作;
2.负责中层领导班子和处科级干部队伍建设,做好处科级干部的选拔、任用、培养、教育、考核、管理及后备干部遴选培养工作;
3.负责主抓学院人才工作,制定人才发展规划、政策、计划,为各类人才成长发展做好协调服务工作;
4.负责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指导党的基层组织开展工作,组织开展党内集中性学习教育;
5.负责制定学院党校干部教育与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6.根据发展党员工作计划, 组织党员发展对象和新党员培训;
7.对各党总支、党支部业余党校进行业务指导,抓好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与培训工作;
8.完成上级部门和学院党政领导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
组织科工作职责
1.负责全院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日常工作,督促、指导基层党组织的换届选举工作。
2.协助部领导做好全院党内组织生活和党总支的民主生活会。
3.负责全院的党员发展工作及党校日常工作。
4.负责全院党员的教育和管理工作。
5.负责年度党内统计工作。
6.负责全院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的评选和表彰工作。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干部科工作职责
做好校内机构和干部职数设置,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干部进行教育、培训、选拔、考核和监督管理工作。具体包括:
1.配合上级部门做好校级领导班子的考核、校领导的选拔、日常管理等工作;
2.负责院(系)级领导班子的考核、换届等工作,处、科级干部的教育培训、选任、考核以及干部选任全程纪实工作;
3.负责及时研究干部队伍建设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建立健全干部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
4.负责向校外推荐输送干部,年轻干部队伍建设及干部校内外挂职锻炼工作;
5.负责建立校内处、科级领导干部信息数据库,及时进行有关干部数据的动态管理和干部资料的收集、归档;
6.负责干部的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因私出国(境)、兼职管理等日常管理工作,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开展干部监督工作;
7.完成上级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人才科工作职责
1、落实党管人才原则,健全人才工作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推进民主决策、科学决策。做好人才工作的宏观指导和人才队伍建设的牵头抓总工作;
2、协调抓好各类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
3、研究国家、地方的人才方针政策,协调学院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的各项工作任务;
4、组织实施人才工作重大事项;
5、加强人才信息交流;
6、与相关部门做好高层次人才工作研究;
7、建立人才服务协同工作机制,统筹协调各有关单位,办理人才工作相关事务和落实服务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