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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评选先进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通知

2017-06-05   点击:

关于开展评选先进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

优秀党务工作者的通知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一年来,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带领广大党员干部和师生员工,紧紧围绕学院中心工作,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积极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建设,认真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全面推进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在学院改革发展稳定中发挥了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涌现出了许多政治坚定、成绩突出、组织满意、群众拥护的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为鼓励先进、树立典型、弘扬正气,传播正能量,激励广大党员学习先进、赶超先进、争当先进,院党委决定“七一”前夕开展评选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的条件

1.先进基层党组织条件

认真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学习型、服务型党组织建设成效明显,努力做到“五个好”:一是领导班子好。能认真贯彻执行《党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认真组织开展 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贯彻执行学院各项决定,落实党政联系会议制度,领导班子团结协作,求真务实,勤政廉洁,有较强的领导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二是党员队伍好。切实加强对党员的教育和管理,定期召开组织生活会。积极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党员素质优良,能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三是工作机制好。认真抓好本单位党组织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规章制度完善,管理措施到位,工作运行顺畅有序。四是工作业绩好。能够与本单位的行政领导密切配合、齐心协力抓好本单位的改革、发展和稳定工作。能够对本单位工会、共青团、学生会等群众组织工作的开展给予积极指导和大力支持。本单位各项工作任务指标按时保质完成,成效显著。五是群众反映好。认真组织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党员在群众中有较好形象,党群干群关系密切,在群众中的满意度高。

2.优秀共产党员的条件

模范履行党章规定的党员义务,立足岗位,积极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努力做到“五带头”:一是带头学习提高。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认真学习政治理论、党的方针政策和业务知识技能,努力成为本职工作的行家里手。二是带头争创佳绩。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勤勉务实、开拓创新、无私奉献,在本职岗位上作出显著成绩。三是带头服务群众。坚持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四是带头遵纪守法。严格遵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政纪律和中央八项规定等。五是带头弘扬正气。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理想信念坚定,有强烈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敢于同不良风气、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对党忠诚,作风正派。

3.优秀党务工作者的条件

符合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条件,在党员群众中起到表率作用。从事党务工作三年以上,热爱党务工作,事业心、责任感强,有较高的政治理论水平。党建工作思路清晰,熟悉业务知识,能够按照上级党组织的安排和要求积极组织党员开展活动,工作成绩突出,有较强的党务工作能力。模范遵守《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带头践行三严三实,党性强,品行好,作风正,坚持党性原则,处事公道,廉洁奉公,全心全意为师生服务,受到党员和群众的信赖和支持,工作业绩突出,党务工作得到大家的公认;密切联系师生,自觉为师生排忧解难,在党员和师生中威信高。

二、评选比例及名额分配

教职工党员评选名额按各党总支正式党员数的8%进行评选,比例不够1名的,按1名评选(分配名额见附表)。

学生党员评选名额不作分配,各党总支在校学生正式党员按8%比例评选,不够1名的可推荐1名,参加全院联评。

在全院范围内推选出优秀党务工作者12名(其中处级党务工作者名额不超过6名)、先进党总支和先进党支部10个。

三、评选的组织实施

以党总支为单位组织本次评选活动。评选工作要充分发扬民主,采取自上而下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方式进行。各党支部根据评选条件,广泛征求党员意见,提出初步名单,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审核后报院党委组织部。各总支、直属党支部评选过程中要听取党内外意见,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把做出优异成绩和突出贡献的党员、党务工作者和党组织评选出来。

院级优秀党员在党总支内正式党员中推选,要注重向教学、管理一线倾斜,评选结果报院党委审定。院级优秀党务工作者在全院专职党务干部和兼职总支、支部书记、委员以及纪委委员中推选,先进党总支、先进党支部在全院范围内推选,参加全院联评,报院党委审定。

四、几点要求

1.各党总支于6 16日前将评优评先结果和材料报党委组织部。

2.评选出的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属于本总支的,填报《优秀共产党员审批表》、《优秀党务工作者审批表》,本单位以外的只上报名单。

3.自荐本单位为先进的,填报《先进党总支审批表》或《先进党支部审批表》,并附有先进事迹材料,事迹材料字数不超过2000字。推荐其他单位为先进的只上报名单。

4.上报的所有材料均需附电子版和纸质材料,相关表格请在组织部网站或“西美党建”群共享下载。

5.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按照规定时间完成评选上报工作。

附:1.2017年各党总支优秀党员评选名额分配表》

    2.《西安美术学院先进党总支审批表》

3.《西安美术学院先进党支部审批表》

4.《西安美术学院优秀共产党员审批表》

5.《西安美术学院优秀党务工作者审批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