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评选先进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
优秀党务工作者的通知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一年来,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带领广大党员干部和师生员工,紧紧围绕学院中心工作,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积极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建设,认真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全面推进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在学院改革发展稳定中发挥了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涌现出了许多政治坚定、成绩突出、组织满意、群众拥护的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为鼓励先进、树立典型、弘扬正气,传播正能量,激励广大党员学习先进、赶超先进、争当先进,院党委决定“七一”前夕开展评选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的条件
1.先进基层党组织条件
2.优秀共产党员的条件
3.优秀党务工作者的条件
二、评选比例及名额分配
教职工党员评选名额按各党总支正式党员数的8%进行评选,比例不够1名的,按1名评选(分配名额见附表)。
学生党员评选名额不作分配,各党总支在校学生正式党员按8%比例评选,不够1名的可推荐1名,参加全院联评。
在全院范围内推选出优秀党务工作者12名(其中处级党务工作者名额不超过6名)、先进党总支和先进党支部10个。
三、评选的组织实施
以党总支为单位组织本次评选活动。评选工作要充分发扬民主,采取自上而下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方式进行。各党支部根据评选条件,广泛征求党员意见,提出初步名单,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审核后报院党委组织部。各总支、直属党支部评选过程中要听取党内外意见,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把做出优异成绩和突出贡献的党员、党务工作者和党组织评选出来。
院级优秀党员在党总支内正式党员中推选,要注重向教学、管理一线倾斜,评选结果报院党委审定。院级优秀党务工作者在全院专职党务干部和兼职总支、支部书记、委员以及纪委委员中推选,先进党总支、先进党支部在全院范围内推选,参加全院联评,报院党委审定。
四、几点要求
1.各党总支于6 月16日前将评优评先结果和材料报党委组织部。
2.评选出的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属于本总支的,填报《优秀共产党员审批表》、《优秀党务工作者审批表》,本单位以外的只上报名单。
3.自荐本单位为先进的,填报《先进党总支审批表》或《先进党支部审批表》,并附有先进事迹材料,事迹材料字数不超过2000字。推荐其他单位为先进的只上报名单。
4.上报的所有材料均需附电子版和纸质材料,相关表格请在组织部网站或“西美党建”群共享下载。
5.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按照规定时间完成评选上报工作。
附:1.《2017年各党总支优秀党员评选名额分配表》
2.《西安美术学院先进党总支审批表》
3.《西安美术学院先进党支部审批表》
4.《西安美术学院优秀共产党员审批表》
5.《西安美术学院优秀党务工作者审批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