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处级单位考核的补充通知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系、处级单位:
为了进一步做好处级单位考核工作,现将有关要求补充通知如下:
1、年终总结内容要围绕年度目标责任(任务分解表),作为“实施部门”或“配合部门”所涉及的工作任务及完成质量情况要客观陈述。如果有未完成情况的,要陈述未完成原因。
2、总结材料中要说明2015年工作业绩与2014年相比有什么改进和特点,尽可能量化说明情况。
3、总结材料中要说明存在的不足和问题有哪些。
4、总结汇报材料要在校园网开辟的考评专栏中向全院教职工及社会展示,请各单位12月20日前将单位总结材料(文本和电子版)报组织部。
5、各单位汇报人原则上是主要负责同志,要求脱稿汇报。
党委组织部
2015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