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评选先进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
优秀党务工作者的通知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一年来,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带领广大党员干部和师生员工,围绕学院中心工作,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全面推进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在学院改革发展稳定中发挥了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涌现出了许多政治坚定、成绩突出、组织满意、群众拥护的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为了鼓励先进、树立典型,院党委结合庆祝建党94周年,决定“七一”前夕开展评选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的条件
1、先进基层党组织条件
2、优秀共产党员的条件
3、优秀党务工作者的条件
二、评选比例和名额分配
教职工党员评选名额按各党总支正式党员数的6%进行评选,比例不够1名的,按1名评选(分配名额见附表)。
学生党员评选名额不作分配,各党总支在校学生正式党员按6%比例评选,不够1名的可推荐1名,参加全院联评。
在全院范围内推选出优秀党务工作者10名(其中处级党务工作者名额不超过5名)、先进党总支和先进党支部8个。
三、评选的组织实施
以党总支为单位组织本次评选活动。评选工作要充分发扬民主,按照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的民主评议党员程序进行,民主评议党员的程序、内容、方式请结合《关于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实施方案》(西美党组字[2014]42号)相关要求进行,要听取党内外意见,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把做出优异成绩和突出贡献的党员、党务工作者和党组织评选出来。
优秀党员在党总支内正式党员中推选,要注重向教学、管理一线倾斜,评选结果报院党委审定。优秀党务工作者在全院专职党务干部和兼职总支、支部书记、委员以及纪委委员中推选,先进党总支、先进党支部在全院范围内推选,参加全院联评,报院党委审定。
四、几点要求
1、各党总支于
6月15日
前将评优评先结果和材料报党委组织部。
2、评选出的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属于本总支的,填报《优秀共产党员审批表》、《优秀党务工作者审批表》,本单位以外的只上报名单。
3、自荐本单位为先进的,填报《先进党总支审批表》或《先进党支部审批表》,并附有先进事迹材料,事迹材料字数不超过2000字。推荐其他单位为先进的只上报名单。
4、上报的所有材料均需附电子版和纸质材料,相关表格请在组织部网站或“西美党建”群共享下载。
附:1、《2015年各党总支优秀党员评选名额分配表》
2、《西安美术学院先进党总支审批表》
3、《西安美术学院先进党支部审批表》
4、《西安美术学院优秀共产党员审批表》
5、《西安美术学院优秀党务工作者审批表》
中共西安美术学院委员会
2015
年6月1日
抄 送:院党委领导、党委办公室、宣传部、纪委办公室、学工部、研工部、院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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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美术学院党委组织部
2015
年6
月1
日
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