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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评选先进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通知

2015-06-08   点击:

关于开展评选先进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  

优秀党务工作者的通知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一年来,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带领广大党员干部和师生员工,围绕学院中心工作,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全面推进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在学院改革发展稳定中发挥了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涌现出了许多政治坚定、成绩突出、组织满意、群众拥护的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为了鼓励先进、树立典型,院党委结合庆祝建党94周年,决定“七一”前夕开展评选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的条件    

1、先进基层党组织条件  

认真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学习型、服务型党组织建设成效明显,努力做到“五个好”:一是领导班子好。能认真贯彻执行学院各项决定,落实党政联系会议制度,领导班子团结协作,求真务实,勤政廉洁,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二是党员队伍好。切实加强对党员的教育和管理,定期召开组织生活会。积极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党员素质优良,能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三是工作机制好。认真抓好本单位党组织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规章制度完善,管理措施到位,工作运行顺畅有序。四是工作业绩好。能够与本单位的行政领导密切配合、齐心协力抓好本单位的改革、发展和稳定工作。能够对本单位工会、共青团、学生会等群众组织工作的开展给予积极指导和大力支持。本单位各项工作任务指标按时保质完成,成效显著。五是群众反映好。党员在群众中有较好形象,党群干群关系密切,在群众中的满意度高。  

2、优秀共产党员的条件  

模范履行党章规定的党员义务,立足岗位,积极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努力做到“五带头”:一是带头学习提高。认真学习政治理论、党的方针政策和业务知识技能,努力成为本职工作的行家里手。二是带头争创佳绩。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勤勉务实、开拓创新、无私奉献,在本职岗位上作出显著成绩。三是带头服务群众。坚持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四是带头遵纪守法。遵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政纪律和中央八项规定等。五是带头弘扬正气。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敢于同不良风气、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对党忠诚,作风正派。  

3、优秀党务工作者的条件  

符合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条件,在党员群众中起到表率作用。从事党务工作三年以上,热爱党务工作,事业心、责任感强,有较高的政治理论水平。党建工作思路清晰,熟悉业务知识,能够按照上级党组织的安排和要求积极组织党员开展活动,工作成绩突出,有较强的党务工作能力。党性强,品行好,作风正,坚持党性原则,廉洁奉公,全心全意为师生服务,受到党员和群众的信赖和支持,有较多的群众支持率。  

二、评选比例和名额分配    

教职工党员评选名额按各党总支正式党员数的6%进行评选,比例不够1名的,按1名评选(分配名额见附表)。    

学生党员评选名额不作分配,各党总支在校学生正式党员按6%比例评选,不够1名的可推荐1名,参加全院联评。    

在全院范围内推选出优秀党务工作者10名(其中处级党务工作者名额不超过5名)、先进党总支和先进党支部8个。    

三、评选的组织实施    

以党总支为单位组织本次评选活动。评选工作要充分发扬民主,按照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的民主评议党员程序进行,民主评议党员的程序、内容、方式请结合《关于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实施方案》(西美党组字[201442号)相关要求进行,要听取党内外意见,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把做出优异成绩和突出贡献的党员、党务工作者和党组织评选出来。    

优秀党员在党总支内正式党员中推选,要注重向教学、管理一线倾斜,评选结果报院党委审定。优秀党务工作者在全院专职党务干部和兼职总支、支部书记、委员以及纪委委员中推选,先进党总支、先进党支部在全院范围内推选,参加全院联评,报院党委审定。  

四、几点要求    

1、各党总支于   615   前将评优评先结果和材料报党委组织部。    

2、评选出的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属于本总支的,填报《优秀共产党员审批表》、《优秀党务工作者审批表》,本单位以外的只上报名单。  

3、自荐本单位为先进的,填报《先进党总支审批表》或《先进党支部审批表》,并附有先进事迹材料,事迹材料字数不超过2000字。推荐其他单位为先进的只上报名单。    

4、上报的所有材料均需附电子版和纸质材料,相关表格请在组织部网站或“西美党建”群共享下载。  

附:1、《2015年各党总支优秀党员评选名额分配表》    

    2、《西安美术学院先进党总支审批表》  

3、《西安美术学院先进党支部审批表》  

4、《西安美术学院优秀共产党员审批表》  

5、《西安美术学院优秀党务工作者审批表》  

   

   

中共西安美术学院委员会  

2015   61  

   

   

   

   

   

   

   

  送:院党委领导、党委办公室、宣传部、纪委办公室、学工部、研工部、院办      

西安美术学院党委组织部                      2015       年6       月1           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