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西安美术学院委员会文件
西美党组字[2013]6号
签发: 朱恪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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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自查工作的通知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财务处:
根据陕组通字〔2013〕10号文件安排要求,省委组织部近期将对全省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为此,党委决定在全院开展党费管理自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检查时间范围。
2011
年
1
月
1
日
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
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
二、检查内容。党费收缴情况。党员是否按时按标准向所在党支部交纳党费,有无少交、拖交、瞒交、不交等现象;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是否及时按标准足额收缴党费,是否按要求将党费及时足额上缴院财务处 党费专户;是否将党员交纳党费详单(复印件)和财务收费组织部留存票据及时送组织部备案。
党费使用和管理情况。党费使用是否符合规定的程序,是否坚持集体讨论决定情况;党费收缴使用情况是否及时在总支范围内公开等情况;党费管理是否有专人负责,党费管理人员变动时是否按规定办理了移交手续等。
三、财务处主要检查内容。党费支出票据是否合规合法;支出票据报销手续是否完备,是否有经手人和分管领导签字等;支出票据内容是否填写完整,是否存在无购物名称、日期不符等情况;上级下拨的党费是否做到专款专用,是否存在挪用、截留等情况;党费管理是否有专人负责,实行会计、出纳分设情况;会计记账凭证格式是否规范,会计科目的使用是否符合要求;党费存款是否单独设立专用账户情况;党费管理人员变动时是否按规定办理了移交手续等;党费利息清单是否齐全,利息是否全部入账情况,党费工作的其他方面情况。
四、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财务处于
3
月
27
日
(下周三)前将自查情况报院党委组织部。
五、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立即整改。上级文件规定,“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以上未交纳党费的,按自动脱党处置,并报上级党委组织部备案”。对没有交纳党费的党员要及时督促其缴纳,没有按标准缴纳的要及时补缴,要限期纠正党费自查过程中出现的不合规范的行为。
中共西安美术学院委员会
二〇一三年三月十八日
主题词:党建 党费管理 自查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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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党委办公室、宣传部、学工部、研工部、纪委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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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美术学院党委组织部
2013
年3
月18
日
印发
(共印2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