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紧密联系工作实际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创科学发展之先,争校园和谐之优,坚持创新,勤奋工作,保持党的先进性。
2.带头实践“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树立组工干部的新形象。
3.遵守干部人事规定和纪律,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不以权谋私,与不正之风作斗争。
4.立党为公,服务于民,全心全意为基层服务,为党员干部和教职工服务,为教学科研服务。
5.落实首问责任制,急群众之所急,帮群众之所需,对职责范围的事,不推诿,不扯皮,抓紧办理。对职责范围以外的事,积极联系有关部门受理。
2011年 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