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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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毕业生党员办理转移组织关系的通知

2014-06-20   点击:

各党总支:

我院2010届毕业生即将办理离校手续,请各党总支做好以下工作:

1、各党总支要对毕业生党员档案材料进行认真、细致地清点与审查,档案袋上注明该生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系别专业、入党时间(预备),在确保档案材料完备无缺的情况下将档案密封,并在封口处贴上封条加盖各党总支公章后,装入学生个人学籍档案。

2、组织本系毕业生党员填写《2010年毕业生党员转移党组织关系登记表》(附后),加盖党总支印章。督促毕业生党员携带填好的表格到学院离校手续集中办理点,办理组织关系转移手续。

3、毕业生党员的党费一律收至2010年7月。

4、联系到工作的毕业生党员将党组织关系转到工作单位党组织 ;未联系到工作的毕业生党员将党组织关系按如下途径转移:① 本人学籍档案托管的市、区(县)人才交流中心党组织;② 父母工作单位的党组织;③ 毕业生本人家庭所在地的街道、乡(镇)、社区党组织;④ 其他。

5、在办理转递党组织关系之前,要求毕业生党员与有关单位党组织或人事部门核实具体接收党员组织关系的党组织名称(即介绍信的抬头),以免写错无法正常转递组织关系。

6、毕业生继续在本院上学或留校工作,也需填写《2010年毕业生党员转移党组织关系登记表》,到党委组织部调整隶属关系;

7、各党组织要教育本单位毕业生党员,按照组织介绍信规定的有效时间到接收单位办理组织关系转移手续。并按要求及时交纳党费,参加党的生活。逾期不报到的将按党章有关规定处理。

附:《2010年毕业生党员办理党组织关系基本情况表》

注:(电子版见党委组织部网站信息公告栏)                         

    

西安美术学院党委组织部

二〇一〇年六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