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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党总支、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

2017-09-13   点击:

 

关于做好党总支、党支部换届

选举工作的通知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普通高校基层党组织工作条例》对党总支、党支部任期规定,目前部分党总支、党支部即将到任期。为此,党委决定对到期党总支、党支部进行换届。现就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充分认识做好本次换届选举工作的目的和意义

高等学校党总支、党支部是党在高校的基层组织,是高校党委开展党的工作的基础,是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到高校基层的战斗堡垒,是党团结和联系广大师生的桥梁纽带,是办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大学的重要支撑。

党总支、党支部定期进行换届选举是尊重和保障广大党员民主权利、落实党内民主制度的重要措施,对于不断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保证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学院的决策在基层的贯彻落实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通过换届选举,各党总支、党支部对任期内的工作进行全面的回顾和总结,肯定成绩,找出差距,改进工作,有利于形成工作良性运行的长效机制;通过换届选举,有利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党总支、党支部委员会的建设;通过换届选举,有利于党支部着力发挥政治引领、规范党的组织生活、团结凝聚师生、促进学校中心工作等方面的主体作用。同时,做好换届工作,是党委检查相关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落实《西安美术学院关于建立健全党建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执行情况的重要抓手,是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重要组织保障。

二、换届选举的范围和时间安排

党章规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两年或三年”,因此,凡是到达和超过三年任期的党总支、党支部原则上都应进行换届。部分教工支部支委由于工作调整,学生支部书记、支委由于辞职、学生毕业离校等原因空缺的,结合本次换届按程序进行补选。个别党员人数过多的学生支部,应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在兼顾各年级、各工作室党员方便参加组织生活,方便召开党员会议的前提下,可适度调整支部设置,增加学生支部数量。

党委决定,截止20171110日前,相关党总支、党支部完成换届或补选工作。相关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收到通知后,尽快做好换届各项准备工作,制定工作方案,并报组织部。

三、党总支、党支部委员会的组成和委员应具备的任职条件

党总支委员会、党支部委员会一般由 3-5 人组成;设书记、组织、宣传、纪检、青年等委员,委员人数不够时可以兼任;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应由处级干部担任;通过选举,教学单位的教师党支部书记,鼓励由教研室(工作室)主任或学术带头人中的党员教师担任,学生辅导员和各方面表现突出的青年教师是党员的,可以担任学生党支部书记。

党总支、党支部委员会委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政治理论水平和领导能力。

2.坚持和维护党的民主集中制,有全局观念、民主作风,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善于做思想工作。

3.熟悉学校党建与思想政治教育以及教学、科研和管理工作规律,工作中做出一定的实绩,得到群众公认,有较强的管理、协调能力。

4.有较高的政治素质,能模范遵守党纪国法和学校规章制度,正确行使自己的权力,清正廉洁、求真务实,自觉接受党员和群众的监督。

5.党总支、党支部委员会委员必须是中共正式党员。

四、换届选举的方法、步骤

(一)换届选举前的筹备工作:

1.召开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委员会会议,讨论决定召开党员大会进行换届选举的有关事项,包括:开会时间、大会议程;委员会及候选人预备人选组成人数、构成情况;候选人预备人选产生办法,委员会委员选举办法等。

2.向院党委呈报召开党员大会进行换届选举的请示。内容包括:上次党员大会进行换届选举的时间;召开本次党员大会具备的条件;本次党员大会召开的时间;本次委员会组成人数、候选人人数;候选人产生办法、委员会选举办法。经院党委批复同意后开始筹备工作。

3.起草本届党总支、党支部委员会工作报告。

4.召开党总支、党支部委员会会议,研究确定召开党员大会的各项准备工作。

5.采取自下而上的方式,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酝酿、推选候选人预备人选。

6.向院党委汇报党员大会筹备工作情况,并同时呈报书面报告。主要内容包括:党总支、党支部委员会成员候选人预备名单及构成情况、酝酿产生的程序;大会具体日期及需要说明的有关问题。

(二)召开党员大会进行换届选举:

1.党支部委员会的换届选举,召开党员大会进行。

2.党总支委员会的换届选举,全体教工党员参加,学生党员选代表参加。学生党员代表人数不超过教工党员人数。学生党员代表的人数、比例,由各党总支根据本单位情况提出意见与党委组织部商定。

3.进行选举时,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会议有效,应按照《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选举。

4.采取差额选举方法,委员候选人的差额为应选人数的20%,根据我院情况可差额1名,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选举产生委员会成员。被选举人获得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的人数的一半,始得当选。

(三)选举结束后的工作:

1.召开新一届党总支、党支部委员会会议,选举产生党总支、党支部书记,委员分工。

2、向院党委报告选举工作程序、内容及选举结果。

五、注意事项

1.党总支、党支部委员会是工作班子,在选举过程中,要充分考虑班子成员的年龄、专业、工作分布等结构的合理性,有条件的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应进委员会。

2.各党总支、党支部要把搞好换届选举工作作为加强党的建设的一件大事来抓,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普通高校基层党组织工作条例》和有关规定进行,充分发扬民主,尊重党员意见,确保换届选举工作圆满成功。